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6-16 10:30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,各工程监督机构,在肥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:

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》、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做好中风险地区人员来(返)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皖疫控办〔2020〕358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工作,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的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落实:

一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

各建设主管部门、各工程监督机构、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坚持科学防控、精准施策、平战结合,优化我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。

二、进一步抓好人员摸排

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《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(第二版),加强施工现场防疫,配备充足防疫人员和物资。施工现场做到“五有”,即有专职卫生员、有疫情检测点、有检测隔离点、有必备的医护用品、有严格的检测。同时,各在建项目要开展实名制排查,对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摸底,及时对照“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客户端小程序”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,对施工现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排查,积极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,杜绝疫情的外来输入和扩散蔓延。

三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

各在建项目要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点,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应单独生活居住,隔离观察点设置和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相关方案要求,现场不具备条件的,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。规范做好一线农民工个人防护,实行“安康码”管理,积极引导进入工地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开通并使用“安康码”,实现一人一码、扫码入场;工地要指派专人负责查验通行人员“安康码”,加强人员进场管控。鼓励使用“人脸识别+电子围栏”技术,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考勤、登记和核查后进入施工现场。加强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,在进出口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检测点,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,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,应阻止其进入,并立即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就诊。加强境外返岗人员健康监测,一旦发现发热人员,立即上报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、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。科学佩戴口罩,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、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;减少人员聚集,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。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,工地施工现场、机械设备、办公、宿舍、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,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、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。做好垃圾储运、污水处理、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,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。各在建工地要对工地宿舍、施工现场、办公场所等区域,都要用网格化方式按红、橙、绿三区进行划分对应管理。所有进入人员应随身备用口罩,规范使用口罩。宿舍、食堂、会议室、办公场所应保持通风,每天至少通风3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。将劳务工人按照工作班组、宿舍楼栋等为基本单元,一般为20人左右规模形成班组单元,实行专人管理。员工集体宿舍宜按减半安排,减少聚集,严禁通铺,根据施工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。严控工人活动轨迹,实现住宿栋号和区域相对独立、就餐时段和地点相对独立、工序安排尽量交错,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接触和工序交叉。

对因防控措施不力、管控不严、工作走过场,导致发生确诊病例或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,我局将依规严肃予以惩处。

附件: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》.pdf


2020年6月15日